全国政协委员昝林森:完善“土特产”产业体系,促进农民增收
今年全国两会,全国政协委员、民盟中央常委、民盟陕西省委副主委、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、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院长昝林森针对乡村振兴提交了完善“土特产”产业体系,促进农民增收的提案。
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,“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,要落实产业帮扶政策,做好‘土特产’文章”。
“土特产”是乡村富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发展“土特产”是实现乡村居民增收、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。我国地域辽阔、历史悠久,“土特产”的类型繁杂多样,目前对于“土特产”的发展存在内涵界定不清晰、数量不清楚、认定不规范、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不健全、生产体系和标准不健全、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,如何健康持续推动“土特产”的发展,发挥“土特产”的作用,促进农民增收,实现共同富裕,是当前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任务。
为此昝林森提出五点建议:
一是构建“土特产”的理论体系。什么是“土特产”,目前关于“土特产”这个概念的内涵外延还缺乏明确的界定,如何科学界定一个产品是“土特产”,缺乏理论依据、评判标准和判断方法和认定的机构,基本上都是依照约定俗成,或者生产者自己宣传而定,作为消费者,基本上是被动地接受生产者的宣传和思想的洗礼。因此,如何科学界定和评判“土特产”,需要加强对“土特产”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,为科学评判和界定“土特产”持续健康推动“土特产”产业的发展,提供理论依据。
二是制定“土特产”的产品清单。我国历史悠久,地域广阔,农业生产的形态复杂多样,在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,形成了各具地域特色的“土特产”。“土特产”构成体系中,既有农产品,也有文化产品、民俗产品等不同形态的产业形态。目前我国有多少种“土特产”,这些“土特产”的产业形态、与文化融合的程度究竟如何,并不清楚。因此,建议开展对全国不同区域的“土特产”资源状况进行摸底调查,编制“土特产”的资源名录,为今后“土特产”的有序开发奠定基础。
三是完善“土特产”生产的标准体系。目前各地“土特产”的开发和生产基本上以小作坊为主,行业准入门槛比较低,很多“土特产”的生产工艺基本上以经验为主,缺乏科学的工艺流程、生产标准,产品标准、监测方法都比较短缺。因此,在厘清“土特产”清单的基础上,根据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结合“土特产”的特殊要求,在强调特色的基础上,完善“土特产”的生产标准体系和产品标准的指导意见,确保“土特产”的特色基础上,规范其生产的过程和产品的行业标准。
四是创新“土特产”市场准入机制。根据对“土特产”行业和从业人员的调查,“土特产”的行业准入机制并不健全,目前主要参照食品行业的准入机制,一些很有特色的“土特产”由于其生产规模小、小作坊加工等原因,达不到网络线上销售的规定要求,对“土特产”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,建议国家根据乡村振兴对“土特产”发展的要求,结合“土特产”加工的地域特色、文化特色、民族特色等要求,开辟专门通道,为土特产的健康发展,开辟专门的市场准入渠道。
五是加强“土特产”产品品牌体系建设。品牌是产品的名片,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。“土特产”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、民族特色、文化特色的产品、工艺品等,本身就有很强的品牌特色,但是存在有特色没品牌等现象。诸如品牌建设的组织化程度低,合力不够;生产观念陈旧,品牌建设意识不足;品牌缺乏科技含量,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,影响了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。建议发挥举国体制,塑造中国农业的全球名片;强化品牌意识,营造品牌建设文化;加大农业科技投入,提高农业品牌科技含量;创新品牌建设机制,构建品牌共享模式;强化“土特产”产品、文化、产业的挖掘,加强宣传,形成内外一致的宣传声音,打造中国“土特产”的国家宣传模式。乡村振兴,产业是重点,产业发展,品牌建设是突破口。通过塑造产业品牌,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,对提升农民增收,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作用。
(编辑 李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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